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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3日
北京海关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4版),适用特惠税率的为原产于孟加拉人民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缅甸联邦共和国、柬埔寨王国、尼日尔共和国、索马里联邦共和国、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贝宁共和国、布隆迪共和国、厄立特里亚国、吉布提共和国、刚果民主共和国、几内亚共和国、几内亚比绍共和国、科摩罗联盟、利比里亚共和国、马达加斯加共和国、马里共和国、马拉维共和国、毛里塔尼亚伊斯兰共和国、莫桑比克共和国、卢旺达共和国、塞拉利昂共和国、苏丹共和国、南苏丹共和国、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多哥共和国、乌干达共和国、赞比亚共和国、莱索托王国、乍得共和国、中非共和国、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东帝汶民主共和国、也门共和国、安哥拉共和国、塞内加尔共和国、冈比亚共和国、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国、布基纳法索、基里巴斯共和国、所罗门群岛的部分进口货物。100%税目零关税的国家有哪些?
海关总署 近日,海关总署更新《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此次新增了15个国家总计31个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详情如下:31家境外水产品生产企业获准输华注册
丹麦、哈萨克斯坦、毛里塔尼亚、缅甸、巴基斯坦、秘鲁、泰国、土耳其、越南等9国各新增1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阿曼新增2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乌拉圭新增2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委内瑞拉新增3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印度尼西亚新增4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俄罗斯新增5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韩国新增6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海关发布 据海关总署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我国对东盟进出口4.5万亿元,同比增长10%,占同期我国外贸总值的15.7%,东盟继续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增速列我国前五大贸易伙伴首位。其中,出口2.69万亿元,增长13.1%;进口1.81万亿元,增长5.7%。前8个月我国对东盟进出口增长一成
海关总署 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9月19日,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发布6则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法国输入反刍动物及相关产品;禁止直接或间接从丹麦输入反刍动物及相关产品;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加蓬共和国输入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挪威输入反刍动物及相关产品;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捷克输入反刍动物及相关产品;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肯尼亚输入马属动物及其相关产品。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关于停止执行对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农产品免征关税政策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规定,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执行对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农产品免征关税政策,相关农产品进口关税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大陆对15种原产台湾地区的进口水果实行零关税的通知》(税委会〔2005〕25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大陆对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的通知》(税委会〔2007〕3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明确对台免税农产品税号范围的通知》(税委会〔2011〕28号)同时废止。为防疫情,禁止进口6类产品
海关总署 关于进口埃塞俄比亚芸豆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19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埃塞俄比亚芸豆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规定,2024年9月13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埃塞俄比亚芸豆进口。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20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国农业、农村发展和渔业部关于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可可豆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2024年9月14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可可豆进口。关于进口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可可豆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21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莫桑比克共和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关于莫桑比克木豆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2024年9月14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莫桑比克木豆进口。关于进口莫桑比克木豆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22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马拉维共和国农业部关于马拉维脱壳花生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2024年9月14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马拉维花生进口。关于进口马拉维花生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23号: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莫桑比克共和国农业农村发展部(以下称莫方)有关腰果和夏威夷果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规定,2024年9月14日起,允许符合以下要求的莫桑比克腰果和夏威夷果进口。关于莫桑比克腰果和夏威夷果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24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津巴布韦共和国土地、农业、渔业、灌溉和农村发展部关于津巴布韦鲜食鳄梨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2024年9月18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津巴布韦鲜食鳄梨进口。关于进口津巴布韦鲜食鳄梨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25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刚果共和国农业、畜牧业和渔业部关于刚果(布)茯苓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2024年9月19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刚果共和国茯苓进口。关于进口刚果共和国茯苓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26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乌干达共和国农业、畜牧和渔业部关于乌干达干辣椒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2024年9月19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乌干达干辣椒进口。关于进口乌干达干辣椒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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