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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贸邦简报丨每周进出口资讯分享(20241014)

作者:易贸邦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10-15 09:42:36

每周资讯分享

2024年10月14日



国家药监局

暂停进口、经营和使用韩国两家医疗企业的三个产品

10月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暂停进口、经营和使用韩国硕祺医疗株式会社膨体聚四氟乙烯面部植入物;暂停进口、经营和使用韩国硕月医疗株式会社牙科种植体系统、膨体聚四氟乙烯面部植入物。



海关总署

前8个月我国对东盟进出口2.84万亿元,增势良好

今年前8个月,我国对东盟进出口中间品延续良好增势,进出口2.84万亿元,同比增长9.6%,较同期我国中间品进出口增速高4.1个百分点。其中,集成电路、平板显示模组、计算机零附件、音视频零件等电子信息产品中间品进出口均呈两位数增长,家具零件、灯具零件等出口增速均超两成。

据介绍,我国与东盟充分发挥各自产业优势,在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纺织服装等领域加强合作,带动我国对其中间品进出口快速增长。
对东盟中间品进出口由2004年的6053.2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4.08万亿元。



国际果蔬

越南水果出口规则有变!边贸将成历史

据越通社报道,自2029年1月1日起,越南居民从事跨境贸易,无论是买、卖或交换货物,都必须本人亲自办理进出口手续。自2030年1月1日起,货物只能在特定地点办理进出口手续,包括国际边境口岸、主要边境口岸(双边口岸)、次边境口岸、通关路线以及国际边境口岸指定的货物运输路线。这意味着越南企业将从2030年1月1日起停止对中国市场进行非官方配额出口。

近期,越南政府发布了第122号法令,该法令对2018年第14号法令中有关跨境贸易活动的某些规定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根据新法令,2029年财政部将报请政府研究决定调整边境居民跨境贸易进口货物的免税限额和免税金额。



中汽协会行业信息部

2024年1-8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情况简析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整理的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4年1-8月,中国出口到“一带一路”国家汽车商品累计金额达到861.8亿美元,同比增长15.5%,占汽车商品出口总额的56.4%。其中:出口汽车整车273万辆,同比增长32.3%,占汽车整车出口总量的66.7%;出口新能源汽车60.2万辆,同比增长36%。




单一窗口

10月6日起,澳大利亚进口牛肉关税优惠暂停至年底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发布关于自贸协定部分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通知称,截至2024年10月06日,(协定名称: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商品(商品类别第一类)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当年触发标准,海关对该类产品恢复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在途农产品按相关规定办理。(本通知有效期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附:
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商品类别第一类
02011000 整头及半头鲜、冷牛肉
02012000 鲜、冷的带骨牛肉
02013000 鲜、冷的去骨牛肉
02021000 冻的整头及半头牛肉
02022000 冻的带骨牛肉
02023000 冻的去骨牛肉


商务部

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10月8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42号公告,决定自10月11日起采用保证金形式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各公司保证金比率为30.6%-39.0%。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2082000。该税则号项下装入200升及以上容器的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




商务部

研究对进口大排量燃油车提高关税

10月8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称,中方正在研究提高进口大排量燃油车关税等措施。欧盟是中国大排量进口燃油车的主要来源地。

10月4日,欧盟27个成员国表决通过对中国产电动汽车加征反补贴关税的决定,加征预计于11月正式启动实施。





海关总署

关于进口南非乳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45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南非共和国农业部(以下简称南非农业部)有关南非输华乳品检验检疫要求规定,9月30日起,允许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南非乳品进口。

允许进口的
输华乳品是指原产于南非,用牛乳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食品,包括乳粉、发酵乳、奶油、稀奶油、巴氏杀菌乳、乳清粉、干酪及再制干酪等。




海关总署

关于进口乌干达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46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乌干达共和国农业、畜牧业和渔业部有关乌干达输华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规定,10月9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乌干达野生水产品进口。


允许进口产品范围:野生水产品,是指供人类食用的野生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和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所列物种、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海关总署

关于进口塞拉利昂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47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塞拉利昂共和国渔业与海洋资源部有关塞拉利昂输华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规定,10月9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塞拉利昂野生水产品进口。

进口产品范围:
野生水产品,是指野生的、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海关总署

关于进口马达加斯加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48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马达加斯加共和国渔业和蓝色经济部有关马达加斯加输华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规定,10月11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马达加斯加野生水产品进口。

允许进口产品范围:野生水产品,是指野生的、供人类食用的野生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和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所列物种、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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