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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案例】日本菜籽油上海外高桥进口清关案例

作者:易贸邦 来源:集诚供应链 发布日期: 2024-11-12 09:27:12
菜籽油简称"菜油",主要取自甘兰型油菜和白菜型油菜的种子(含油22%-49%,平均40%)。含蛋白质21%-27%,磷脂约1%。这些品种的菜籽产于中国、印度、日本、巴基斯坦、瑞典、波兰、德国、智利、法国及加拿大。在欧洲,菜油来源是冬播的甘蓝型油菜。在巴基斯坦及加拿大,菜油的主要来源是夏播的白菜型油菜。

一、日本菜籽油上海外高桥进口案例信息详情
公司名称:宁波XX公司
商品名称:菜籽油
数量:1200
原产国:日本
运输方式:水路运输
进口路线:日本——上海
关税:9%
增值税:9%
申报要素:1:品牌类型;2:出口享惠情况;3:加工方法(非初榨);4:加工程度(未经化学改性);5:芥子酸含量及所得固体成分每克葡萄糖苷酸(酯)含量;6:GTIN7:CAS8:其他;
监管条件:7.自动进口许可证 A、入境货物通关单 
检验检疫:M:进口商品检验;P: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R: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茶籽油2408_副本.png

、菜籽油进口清关需要的资料
1、原产地证
2、卫生证
3、植检证
4、自动进口许可证
5、检测报告
6、中文标签
7、合同,发票、装箱单等

、菜籽油进口清关流程
1、菜籽油进口收发货人备案
2
、土畜商会备案、自动进口许可证办理
3
、提前申报
4
、进口菜籽油报关报检
5
、交税、海关商检查验
6
、菜籽油检测
7
、菜籽油清关完成并且出卫生证
8
、可上架销售

四、食用植物油进口报关所需注意事项
1、申报为转基因的植物油:需要提交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指定项目检测报告;
2、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用植物油应当提供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项目的检测报告,再次进口时,应提供首次进口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进口商经风险分析确定的重要项目和海关指定项目的检测报告;
3、首次进口预包装食用植物油,应当提供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中文标签样张;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非首次进口预包装食用植物油提供上一批次进口食品的销售记录。
4、散装食用植物油的检验检疫类别含有“P”的需提供出口国家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进境后不再进行分装或加工的预包装食用植物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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